離開Esztergom,我們坐巴士回到布達佩斯的公寓,以為整件事已經落幕,沒想到下午就收到Tamas 傳來的電郵。通過電話後,原來我的口供紙缺了翻譯員的簽名,需要回去補一下然後同日上庭作供,我們二話不說答應了,而且Tamas最後還答應派人來送我們過去。
第二天清晨出發,我們一身便裝下樓,Tamas和另外一位警察已經在公寓的中庭等我們,上車不到一小時就再次回到Esztergom,話說我們坐巴士要兩個小時的說... 我先被請進房間,今天由另一位女警長負責,警局也請了另外一位女翻譯來到。同樣是翻譯姐姐一頁頁口供口譯一次讓我確認,然後又簽了N個簽名。女警長也再次拿出認人紙讓我再認一次,說實在的事發太突然,我幾乎沒有看到犯人的正面,所以對於認人方面只有矇朧的印象。
在房間外面坐了一陣子,就有兩個很熟面口的女生來到,是當日有份幫助我們的人,還有檢控雙方的律司也陸續到場,以為差不多要開始才被告知延遲開庭,於是我們只好先到外面吃點東西再回來。其實這個時候我們已經看到那兩個犯人的樣子,我和朋友步出法院時互相對望然後說了句「噢認錯人了」哈哈我們都指認錯人了,誰叫外國人都長一模一樣的臉,不過當時我就說了我不確定!
再回來進入房間才發現法庭好小喔,最前面一排是法官在中間,兩旁有些做紀錄的工作人員,前面是檢控雙方律司的位置。我們坐在面對法官最左面的椅子上,犯人被警察押到中間的位置,還有另一位翻譯坐在他們兩個中間。一開始是檢控官讀出犯人陳詞,翻譯姐姐一句句口譯給我們聽,大概是兩個犯人在巴士站已經盯上我們,然後一直尾隨我們商量要如何下手,之後的經歷大概跟我們的口供差不多,就是一個人用噴霧另一人開始搶東西。然後法官說了一段話,我們就被請出去了,滿心高興以為就這樣結束了我們可以回去繼續旅行了吧!高興得還真是太早,原來是犯人先被審問,我們要待一個多小時再回去,我們唯有再去喝杯咖啡。
在咖啡館跟翻譯小姐聊天,說到這個小鎮的旅遊配套做得不太好,翻譯小姐說幾年前政府想要振興旅遊業但後來又換閣改組,因此旅遊業就停擺下來。她也說了巴士站一帶的確有很多不良少年,但對旅客來說那是必經之路,真的很有必要整頓一下!聊著天時間過得很快,我們又回到法院去。
朋友先跟著翻譯小姐進去作供,然後聽到廣播叫我的名字我才進去。一開始法官先說了一堆,大意是作供要以真實為依據,然後問我明不明白。之後我把案發過程簡單說了一遍,翻譯姐姐一句句口譯回去,然後辯護律司問了一兩個問題,感覺他們的態度也沒有很刁難,可能因為犯人也認罪了沒甚麼好辯護的。我們之後是那兩個幫助我們的女生,原來她們是住在案發現場附近,在房子裡看到我們被搶的過程,她們的作供也是很短。到這邊真的告一段落了,我們不用聽到最後所以很快就可以離開那個房間。跟作證人的女生道別後,我們和翻譯姐姐也一起離開法院,因為我要拿回口供紙回去弄保險的事所以我們就在法院跟翻譯姐姐道別,回來後才發現我們一直沒問翻譯姐姐的名字耶...
我們走回警察局去,口供紙被遞上法庭暫時拿不回來,只好留了地址Tamas說會寄回來給我,然後他就帶我們出去等車。原來早上在我進去簽口供紙時,那個頂頭上司又再出現,而且命令Tamas要把我們送回布達佩斯去,這家警局的服務態度也太好了吧!所以我們又再坐超快的專車回到我們的公寓去。看看時間,由早上六點出發到回到布達佩斯已經快六點,我們上個法庭竟然弄了差不多12小時,想起都覺得好累!
事情到這真的已經尾聲了,再後續的事情是發生在我們離開了布達佩斯後。話說有一天我的郵箱突然收到自稱Esztergom 當地記者的電郵,說想要訪問我們,奈何我們早就離開了也只能透過電郵來接愛訪問了,內容也外乎是講述案發經過和心情,幾次來回通信後記者也告訴我們兩個犯人的判刑已經落實,分別被判六年和四年,就說生平不要做壞事嘛,會有報應的喔!然後記者也說這次事件也登上了好幾份報紙,連當地電台也有在報,還笑說我們在當地紅了!哈哈,真沒想到我會以這樣的方式在匈牙利留下大名呢!
哈哈....好可怕的经历,但也是人生的最特别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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